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学院对国家外交和教育外事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落实学院国际及台港澳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的建设和申报,牵头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洽谈、维护和管理。
4.负责编制医学英语教材,承担医学英语的教学工作,及部分大学英语的教学任务。
5.负责因公出国访问的审批与管理。
6.负责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协助受理外籍专家荣誉学衔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7.负责新加坡护理医科奖学金项目考试及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ISPN)的组织、培训和考试等相关工作。
8.牵头负责协调国际留学生及台港澳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统筹涉外来访接待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涉外宣传与报道以及相关宣传资料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11.负责涉外人员外事政策和纪律的教育培训工作。
12.负责外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13.负责对本部门的经济行为承担主体责任。
14.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